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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随笔

鉴定申请书
作者:李德力 律师  时间:2017年05月24日
鉴定申请书
 
申请人:宁夏西北中心开发有限公司,住所地:宁夏宁东镇新城。
法定代表人:,总经理。
被申请人:宁夏工程有限公司,住所地:宁夏银川市。
法定代表人:,总经理。
申请事项:
请求贵院委托司法鉴定机构,对被申请人提供的两份《单位工程施工图预算审核表》及一份《工程结算定案单》上的宁夏西北中心开发有限公司公章,与申请人的公司公章是否一致进行鉴定。
事实及理由:
被申请人诉申请人建设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在贵院审理,在诉讼过程中,发现被申请人提供的两份《单位工程施工图预算审核表》及一份《工程结算定案单》上的宁夏西北中心开发有限公司公司印章不是申请人公司的印章,系伪造印章。
为查明事实真相,特向贵院提出申请,请准许!
此致
灵武市人民法院
申请人:宁夏西北中心开发有限公司
2017225